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,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 第一百七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、运送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可以并处罚金。
(二)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、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,生产用燃料,建设生产厂房、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、设备,予以免税。第五十三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第二十一条 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,是犯罪中止。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说的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指下列财产。